9月18日,环保部公布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结果。
此次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当中,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 9181 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中国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环保督察收到了大量环保投诉,有些是常年的、反复的投诉,一直得不到解决,而督察把一些长期积累的、困扰民众的问题揭示出来,这体现出中央环保督察的价值和力量。随着督察力度不断加大,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和配合。
向地方转办举报近4万件
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9月15日,8个督察组全部完成了督察进驻工作。
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共计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183人;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71个;调阅资料8.4万余份;对105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9848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举报39586件。
而在问责的5700余人中,记者注意到,新疆、山东等省份被问责人数超过千人。
马军向记者分析称,山东经济规模很大,重工业比较集中,涉及的企业较多,因此问责人数也会比较多。而新疆可能是在环境管理方面比较薄弱,更容易出现问题。
记者注意到,上个月,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刚刚结束。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省份督察。截至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
此外,去年环保部启动了两批中央环保督察。2016年首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相继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问责2000余人;2016年11月至12月,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进行了督察,问责3000余人。
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
八省(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
环保部公开了一批典型事件的处理情况,其中,新疆坚决整改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西藏大力开展拉鲁湿地整治,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吉林省全面启动白山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收集转运处理工作,解决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
此外,有些省份借势借力,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譬如,浙江省以督察为契机,推进卫浴、建材、印染等特色产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升级;四川省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青海省及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
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环保督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环保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属地管理,因此,更重要的是让地方政府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他认为,下一步督察的关键是从问题个案转向到环保机制的问责,如何利用环保督察推动地方环保机制的改变,使其有能力解决地方环保问题。
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问题,督察组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同时督察组也要求地方总结边督边改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群众环境举报受理、查处机制,不断解决和回应群众环境诉求。